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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上海注冊商標的幾個問題
我相信當你在上海注冊商標時,你總會遇到一些問題。你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下面的小編輯將同時告訴你一些關于在上海商標注冊申請的事情,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據統計,2019年1月至10月,中國商標申請數量為633萬,商標注冊數量為556萬。商標申請的數量逐年增加。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隨著商標申請數量的增加,在同一天為同一產品、服務或類似商品和服務申請相同或類似商標的概率也在增加。
讓我們先看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法》第31條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相同或類似商標的,應當對此前申請的商標進行初步審查和公告。同一天提出申請的,應當對以前使用的商標進行初步核準和公告,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受理,不予公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天分別申請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的相同或類似商標注冊的,每個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天內,在申請注冊前提交商標在先使用的證據。如果在同一天使用或不使用,每個申請人可在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天內自行協商并向商標局提交書面協議。協商不愿意或協商不成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抽簽決定一個申請人,拒絕其他人申請上海注冊商標。商標局已經通知但申請人未參加抽簽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未參加抽簽的申請人。”從上面可以看出,在同一天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需要事先使用的證據。如果在這一階段沒有找到結果,雙方將進行下一次談判。如果談判失敗,將需要抽簽。每個國家都將向申請人發放具體的官方文件。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在最后的抽簽中,失敗的那一個將不被提及。對于贏得商標的申請人來說,這只是為了確保你有權申請商標。最終是否頒發證書仍然需要經過正常的商標注冊過程。至于最終的考試結果,仍不得而知。
因此,對于有需要的申請人來說,商標注冊應該盡早完成,這就是所謂的“士兵昂貴且快捷”。多一天將導致多一天的注冊風險。